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职称评聘工作发生了几个方面的变化。
事业单位岗位职数核定工作由过去的每年核定一次变为三年核定一次,核定的职数供今后三年使用;对45周岁(含)以上以及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不作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原自治区人事厅发放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只能使用到今年(即2006年评聘2005年职称的),从2007年(即2007年评聘2006年职称的)开始职称评聘一律要求提供全国统一考试的合格证书;在各类增刊上发表的论文限定使用到2006年(即2005年之前的增刊),2007年以后的职称评审,在增刊上发表的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对人事关系在我区,但工作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后不得在我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初、中级职称的,可按所学专业和所从事专业,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高级职称的,可参加卫生系列卫生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市人事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职称评聘工作的服务和管理,对外公布了业务服务电话和纪律监督、投诉电话,为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咨询提供方便,同时对职称评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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